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农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义乌市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农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已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会同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信息
现根据统计,义乌市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合计有1个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序号 | 地块名称 | 原用途 | 规划用途 |
1 | 城西街道东河街西侧地块 | 农用地 | 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用地(B) |
二、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城西街道东河街西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的污染源,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第十四条的情形,因此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可以作为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用地(B)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